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書名「獵補史奈克」的由來,在故事最後結尾才有提到。史奈克並不是小說情節中的人物;是個出現在歐洲故事中身份不明的怪物,抓到它的人,就會再一瞬間消失。聽起來就像是若要獵補它,自己就會付出很高的代價。這像是用來比喻書中人物內心的變化,行為偏激的人視為怪物,把自己的焦點放在這錯誤的人身上,愈是看不慣他的所為、愈是無法釋懷、愈是想報復,接著內心的良知也就消失了,然後自己也變成了怪物。

小說的情節是描述一位妻小被人殺害的中年大叔,他認為國家司法已無真正的效力,所以計劃執行自己的公義。他的目的是要考驗殺害自己妻小的情侶是否真正地悔改,若無就親手解決他們,以免再有同樣遭遇的受害者。為了達成自己的目的,他也像著了魔似地傷害了自己身旁的朋友;不僅奪取工作上客人的槍隻、車輛,還槍口對準趕來阻止自己的年輕同事,要脅服從自己的命令 。很諷刺的是,最後自己還未殺了那對情侶,就死在警方的槍口下了;反而是一路追趕他,企圖在他殺人前阻止他的年輕同事,殺了那對情侶 。

年輕的同事並沒有動手殺人,因為他早已知道槍被動了手腳,若開槍反而是開槍的人會死。他在知情的情況下,故意用言語激怒對方,引導對方開槍,因為最後他打從心底認定這對殺人的情侶絲毫沒有悔意,而是想伺機逃跑。我想人在氣急敗壞下,最容易受到撒旦誘惑的試探了;這對情侶若沒有想致人於死的想法,就不會這麼輕易地扣下板機;大叔年輕的同事若不是認定了大叔私刑的想法,也就不會眼睜睜看對方自我滅亡了。結果看來雙方都輸了;一方是賠了性命;另一方則是往後的生活,都要背負著良心的譴責和事俗的輿論。不過若將該年輕同事想成我自己,不知自己當下內心的天使與惡魔交戰的結果會如何?畢竟對方是個十足的混蛋,是該留他一命,讓司法審判他 ;還是送他下地獄,讓上帝處理。

這本小說沒什麼推理,只是一直在描述事情發生的經過;一直到最後,大叔亮槍確實執行計劃開始,我才覺得好看些。整件事件的起因是大叔的復仇計劃,為了自我認定的正義,合理化帶給別人的傷痛。因為大叔有著孤兒的心,因此才會以自私且扭曲的正當感為由,讓自己也同犯罪者沈淪,最後犯罪的死了,其它的人也都傷痕累累。我想人生難免落魄,但別一直定睛在自己所失去的,而是該看看自己還擁有什麼

佳句:
有時明知道只要繼續往前走就是一條康莊大道,但不妨漫無目的地試著在眼前拐個彎……人啊,就算有這麼一點耍帥的心情,也不會有什麼損失。P.057
行動勝於雄辯P.085
人哪,是用行動表明一切……P.085
同時,時鐘的指針正刻不容緩地走著。這晚,唯一不覺得體重正逐步增加的,只有時間。P.141
你的臉皮一點也不厚,只是假裝很厚。因為你太善良了。為了對方著想,所以才會忍不住裝出不會被一點小事傷害的樣子吧。P.25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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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迷途小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